2011年12月20日 星期二

當24面體遇上20面體---從嗜菌體之爭說起


事情是這樣發生的…
這兩天生物教師圈突然出現了兩隻毛根嗜菌體的戰爭。就我的了解,事情的大致脈絡是:
1、第一隻嗜菌體(節錄自 這裡簡芊卉老師的說明):95年創作出毛根噬菌體(24面體)後,應台大邀請 回校座談,我帶著毛根噬菌體前往分享,並送給指導教授兩個成品,台下與會者皆驚喜不已 KITTY吳(20面體制作者)也不例外。
 

2、第一隻20面體嗜菌體(節錄自--KITTY吳的說明):「用毛根做噬菌體這個點子,來自福和國中簡芊卉老師原創的 24面體毛根噬菌體。由於沒有文獻描述過噬菌體為24面,故我自行研究出20面體的做法」。
 

3、大量繁殖的20面體嗜菌體():2009年12月12日KITTY吳在部落格發表:根噬菌體製作過程分享(這裡)。12月14日阿簡生物筆記有一篇:DIY個「毛根噬菌體」吧(這裡)! 說:這個作品是台大生演所的吳采諭 ,參考福和國中簡芊卉老師的點子所製作的。2010年8月28日KITTY吳在部落格發表:新版毛根噬菌體製作過程分享,2011年4月4日發表:毛根噬菌體製作法(完整精華篇) ;然後台師大小學妹孟柔吟在YOUTUBE上貼了一篇製作20面嗜菌體的影片。阿簡、KITTY吳、福和國中簡芊卉老師、台師大小學妹孟柔吟還有120名好事者齊聚「生物趴辣客4」,KITTY吳帶著20面嗜菌體當禮物送人,孟柔吟分享製作影片的趣事,簡芊卉老師分享NSTA美國教師研討會,一切和諧而熱情地進行著。
 

4、半路殺出的程咬金:趴辣客4會場有某出版社想洽談嗜菌體授權…
 

5、怒氣爆發:2011年12月19日簡芊卉老師在他的部落格發表:不只是"點子"-毛根噬菌體的真相(這裡),對KITTY 吳提出質疑(節錄自--(這裡):「我的作品被KITTY擅自放在網路上 且已做出了步驟介紹,為什麼未經原創作者同意及告知直接大剌剌放在網路上 ?」、「何謂點子? ---「感覺上好像是:妳想到說可以用毛根來做噬菌體,(可以使用這個材料的建議),不像說妳已經用毛根做出一個成品。」」、「對原創作者來說,至今仍未看到其部落格上說明事情原委,造成越來越多人的誤解原創作者是KITTY,其網誌上僅以"點子"帶過,鄙視智慧財產權的行徑,感到非常憤怒也十分的遺憾!!」。
 

6、捍衛清白:同一天KITTY吳也在他的部落格發表:毛根噬菌體的真相──回應福和國中簡芊卉小姐的不實指控(這裡) …
 

當分享變了味…
     原本充滿美意的分享竟演變成---原創、改良、點子…之爭,雙方都深受其害也不勝其擾,而我這個旁觀者(或是肇事者?趴辣客1時-我有分到一隻嗜菌體,而雙方埋下心結的趴辣客4我是工頭)則一直在思考這件事的癥結點在哪裡,該如何圓滿收場?
 

問題在「奇蒙子」,而不是「智慧財產權」
    KITTY吳在20面嗜菌體見客2年後,突然接到24面嗜菌體作者的質問,其不解與驚嚇是可想而知的。網路上的老師們也都推測是與出版社的「權利金」有關,但我不覺得是錢的問題:願意分享的人不會太在乎錢,而且出版社拿的錢也不會多到讓人反目。所以我到芊卉老師的部落格去看相關的文章,發現其實他早在一個月前發表的生物趴辣客4心得文中,就已透露出不滿(節錄自這裡):「(謝謝大家喜歡我發明的毛根噬菌體,多年前還帶著成品到台大作教具分享,比較遺憾的是,當年在台下的KITTY吳小姐未經本人同意 擅自將本創意教具放在網路上,到現在依然未說明當時經過,幾經轉載,被許多人誤解是她的作品,拜託!可以尊重智慧財產權嗎!!)」。可惜這篇文章一直沒被KITTY或我們看到(芊卉不是噗友,所以有新文章或訊息不會馬上被噗友老師看到),所以他在等了一個月後仍未接到回應的情況下,發了措詞強烈的文章;雖然芊卉老師說的是:拜託!可以尊重智慧財產權嗎!!看起來好像是在捍衛智慧財產權,其實她也知道KITTY有提到「點子」出自芊卉,在「法」上KITTY絕對站得住腳。真正讓他不滿的是:「許多人誤解(嗜菌体)是她(KITTY)的作品」,這件事才是讓他「奇蒙子」不好的關鍵;創作者對自己的作品的珍惜重視是可以理解的。

智慧財產權…模糊不清的遊戲
       但是從這個事件我產生一些真正關於智慧財產權的疑問,所以我想討論以下事情:如果我看了24面體的嗜菌體成品(沒有做法),自己做出一隻24面體的嗜菌體,這樣算是「抄襲」、「剽竊」原創嗎?我需要標出哪些資訊(原作者?作法?);如果我看了20面體的嗜菌體(含作法)而改以其他材料做出20面體的嗜菌體,我應該做哪些說明?需要說20面體的做法來自KITTY,但KITTY的做法來自芊卉嗎?如果有人看了我的作品又做了一些改良那他該如何標明來源?

智慧財產權…保護或扼殺智慧?
       會提出這樣的問題是因為:生物趴辣客分享的有關於教具或創意教法、活動等,其實都不是某一個人的原創,大多數是集合很多不同的人(或書或影片或…)的點子,再經自己改良、組合而成的。像我在趴辣客4分享的「消化酵素瞬間分解澱粉」的活動,在阿簡的部落格可以找到類似的、在YOUTUBE上可以看到相關的廣告片...我只是把它們組合起來,加入我自己的想法、台詞…這樣我算原創嗎?如果我沒說明參考來源是否也犯了侵犯智產權的問題?趴辣客中出現過好多次的維管束教具其實也都大同小異,只是換材質或換某一部分的作法,這樣要標明來源嗎?而且像我經常在網路撈寶,有些點子到底從哪裡來的其實已不可考,若我把作品公佈出來會觸法嗎?當我們有這些疑慮時,還有人會去做分享嗎?過度主張智慧財產權會否扼殺了熱情與智慧?

別讓怒氣破壞了熱情
        整個事件中,芊卉老師爭取自己原創者地位的作法本無可厚非,而KITTY捍衛自己清白的做法也合情合理,雙方爭的都不是對錯,只是一種尊重的感覺;但這場戰火會讓旁觀者感到害怕:我是否在無意中侵犯別人的智慧財產權?這樣的害怕會影響分享的熱情!這絕對不是兩位老師的原意。生物趴辣客是教育界難得的清流---一群老師自動自發、互相切磋、無私分享,我相信這樣的熱情足以化解誤會,解開心結。我相信所有生物趴辣客的老師們都希望芊卉老師、KITTY老師一笑泯恩仇,重新攜手為教育盡心力!來吧!讓我們再一次分享我們的熱情與智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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