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我是老師時,我分享教學資源
我算是很早就在網路(部落格)分享教學紀錄 (含教學投影片、照片、影片、學生作業….等) 的人,開始時只是做紀錄(身為輔導員,輔導團希望我們有一個政令、政績宣導的部落格----當時在宜蘭教網全力協助下,我建立了第一個、公務的部落格),後來部落格上不時有人回應,我開始虛榮起來,覺得如果我的教學設計這麼好,那把這些東西分享出來,有更多老師拿去課堂用,不是更好嗎?所以我又上傳更多的教學資源到網路,而且大方地說,歡迎拿去教學使用,不用跟我說(我懶得回復)!
後來,智慧財產權觀念普及後,我嚇出一身冷汗---因為自然科(尤其生物)會使用大量圖片....那都是取自網路,我沒標示來源...,我開始過著膽戰心驚的日子,萬一哪一張圖被抓到了,我就死定了!所以漸漸比較少上傳教學簡報了!!真正讓我從此不上傳簡報、教案、學習單,減少分享教學紀錄的是兩件事(和退休無關,其實我退休後研發出更多課程)
1偶然得知有人拿我的簡報去參加某些教學影片競賽(以講解(我的)簡報錄製教學影片)…,我擔心的事終於發生了,若我簡報中有侵權的內容,因為別人的散播、重製而被抓到,不知算我或她或兩個都侵權…. ,我散落在外的這些投影片真是地雷啊!!所以現在教網舊部落格改版,我也不去搬移,就讓她壽終正寢,毀屍滅跡吧!
2我發現許多老師的某些教學方式(如心臟觀察)應該是直接或間接參考我的教學紀錄的,但是教學紀錄只看得到"活動",看不到後面的”策略”---比如要如何提問以導入主題,那些提問能促進學生思考,或如何回應學生的提問、表現…等,所以原來的好意(推廣探究教學),卻可能誤導老師,以為活動就是探究教學!為免反效果,所以我減少在網路貼出教學紀錄,也減少在臉書等社群討論教學(不是三言兩語說得清的,尤其隨時會有人加入改變討論主軸)
當我是講師時,我分享…?
這幾年智慧財產權概念已非常普及(??),我的身分也轉變為研習場、工作坊的”講者”,對於簡報的"侵權"問題已經有所警惕,所以我開始練習畫圖,就是想在簡報中隨時有圖可以用,避免不小心發生侵權行為(我太用愛圖說話)。
我知道講師對自己的權益的守護程度各有不同,如在(研習現場)拍照、錄音、錄影、(會後)提供簡報、講義…等有些講師不同意、有些講師有條件同意,有些講師無條件同意…,不管哪一類都曾引發一些爭議。我是有條件同意類型,所以我會留簡報給參加研習的老師,只有附加要求---只能自己看,和校內同領域老師分享,絕對不能公開散布…我以為: 即使講師同意你做上面的任一件事(照相、錄影、下載簡報、講義…),也只是供你自己參考,不可以再散播(公開到網路、到別場演講…之類)、重製(重組、改頭換面變成自己的作品)…是常識,但事實不然…
你怎麼看智財權?
我最近知道幾件發生在研習、工作坊的事,很讓人懷疑教育人對智慧財產權的認知。我們來自我測驗看看,以下行為你的認同或接受程度為何?(完全接受、有條件接受(請想想可接受的條件為何)、完全不接受)
1我是參加研習的學員,把講師簡報的畫面拍照,並上傳臉書。
(示範-答: 有條件接受,條件是:照片不超過3張且臉書設定為非公開(限朋友)則可接受)
2我是參加研習的學員,把學員的人像、討論、實作成果拍照,並上傳臉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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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我是講師,已同意主辦單位錄影,但限場另有學員私自全程錄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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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我參加”受訓”課程(如主任訓、輔導員初、進階研習),結訓後講師所留資料,皆可任意使用(如做為本人演講素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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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我參加”受訓”課程(如主任訓、輔導員初、進階研習),結訓後欲使用講師所留資料,應向辦理訓練的單位(如國教院、輔導團)取得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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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我參加”受訓”課程(如主任訓、輔導員初、進階研習),結訓後欲使用講師所留資料,應向原作者取得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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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我是主辦單位(或學員),研習(工作坊)結束後,將講師的內容統整、組合成一份精簡的簡報(海報、圖文),因排版、順序已重做,所以不必標明出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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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若我欲取用其他講師的簡報做為我的演講材料,我會怎麼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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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是怎麼回答的?你認為哪一項最無法接受?還是你看過更離譜的事?
我個人是容許學員照相(但不許錄影-因我太愛亂講話,會出事)、也會把簡報有條件留給學員(條件如前述),宜蘭團的輔導員做領綱或探究教學相關演講時,我會讓他們用我的簡報---條件是要先跟我共備、試講、研習完後要回報問題。
這樣的分享(說好聽是無私,也可以說愛現)是本於推廣的理念,但若是這樣的無私造成學員以為:所有講師都該被照相公開,都應該留簡報…等無視智財權的想法,這就是我的罪過了!!
我相信有很多講師樂於推廣,而學員(老師們)也是最好的推廣人才,所以講師們不吝分享簡報、講義!但所謂的推廣,是你將老師講的理念、做法、示例...運用在你的教學中,產出自己的作品再來和其他老師分享,而不是拿講師的內容用你的嘴講出來(何況,未經過講師認證,你的詮釋可能曲解了講師的原意)。
讓我們檢視一下自己對智財權的認知,能合理引用(如:注意比例原則和標註方式),這樣才不會給自己帶來麻煩,也不會讓那些無私分享的老師失去熱忱。
没事,是教学研究目的,不是商业性盈利行为,不算侵权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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